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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

保護海岸線|反對蜜月灣開發計畫捲土又來!




首先,先肯定宜蘭縣政府長年以來捍衛環境永續的核心價值,對於蜜月灣開發案,縣長亦已宣示「寸土不讓」,堅持嚴格把關,面對6/30環評審查專案小組會議在即,因此,我們今天與縣府站在一起。

2016年6月12日 星期日

正式公告:本部落格圖文授權修改為〔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3.0 台灣 (CC BY-ND 3.0 TW)〕



為避免與不肖人士發生不必要之著作權爭議,本部落格所有圖文著作授權,即日起由原本〔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CC BY-SA 3.0 TW)〕改為〔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3.0 台灣 (CC BY-ND 3.0 TW)〕

特此公告。

{詳細授權內容}


2016年5月23日 星期一

當開發遇上司法

全民司法改革運動記者會新聞稿|20160523


在去(2015)年接觸礁溪遠雄案前,我個人對於訴願與行政訴訟其實毫無概念,很感謝詹順貴律師與元貞律師事務所律師團的一路協助,即使至今,我也還是在走一步、學一步。


司改會台中辦公室 黃暐庭主任

2016年5月1日 星期日

訴願會因人設事,遠雄將死灰復燃?

訴願會不惜自打臉,搶救遠雄不遺餘力?


2015年11月,宜蘭縣政府函告礁溪遠雄悅來大飯店,因未於開工期限內符合建築法之開工要件完成備查,建照自然失效,當時筆者曾大大讚揚了縣府有Guts;但遠雄因而向內政部提出訴願。

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自辦?公辦?市地重劃怎麼辦?


位於礁溪五峰旗風景特定區下方的〖變更礁溪都市計畫(休閒渡假區整體開發區)案〗,過去曾為工業區與農業區,由於雪隧通車產生的時空背景的變化,與市地重劃要透過公辦或自辦撨不攏,延宕十餘年未能順利辦理。


2016年3月23日 星期三

農地未農用,縣府祭加稅?

  • 作者:孫博萮



宜蘭縣日前突然大動作祭出對非農用的農舍房屋稅加稅政策,引起宜蘭各界一陣譁然。對於新措施,總是有人贊成、有人反對,當然,其中還是以房仲業者的反彈聲浪最高。



根據宜蘭縣政府推出的加稅說明投影片中表示:『本縣為全國農舍濫建最嚴重區域』,因農地種豪華別墅係違反「社會正義」與「賦稅公平」,而必須採取加稅手段…云云,針對此一說法,彷彿過去七千多間農舍的建照不是縣府發出似的,依筆者看來,與其說是農舍濫建,不如說是縣府建照、使照的濫發。

尤其,若非縣府後續在稽查上的種種不力,任憑過去俗稱狗屋農舍的老農配建在移轉後逕行增擴建,若遭查報,僅需補繳土地增值稅即可,形同為「狗屋式農舍」解套,讓農舍在不受0.25公頃限制的農地上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且十分之九未確實農用、違規填土、違規擋土牆、違規圍牆等卻未依區域計畫法確實連續開罰,更是導致豪華農舍林立的關鍵。

筆者對於縣府本次加稅措施,基本上給予正面肯定,若認真課徵,對於宜蘭縣打消鉅額負債應有不少助益。但根據縣府過去對違規稽查的前例,針對「未作農業使用態樣」與「加價標準」的面積計算等問題,實際執行面上縣府將會如何操作?由「誰」或「如何」來認定?多久時間內完成清查?加稅後對於現行農舍泛濫的現況又能起什麼樣的作用?筆者目前則持保留態度。

相較於農舍商品化的問題,筆者還是在此再次呼籲與強調,除了加稅手段,對於農舍的各種違規態樣,應確實裁罰,並依區域計畫法連續開罰6~30萬;尤其是對於環境污染破壞力更強大、縣府曾承諾要加強稽查的違規作為工廠、餐廳等使用的農舍,甚至是農地上的各種無照違章工廠,縣府更應拿出魄力,該拆就拆、該罰就罰、該勒令停工停業就勒令停工停業,千萬不要柿子只挑軟的吃,卻對更嚴重違規違法的建築體視而不見。

補充:區域計畫法

第 21 條
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 (市) 政府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前項情形經限期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前二項罰鍰,經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第 22 條
違反前條規定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者,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補充:因為違規情形頗多,縣府訂有處理原則或優先順序,內容如下:以2015 年 4 月 7 日為時點,區分重點及一般案件:
1. 2015 年 4 月 7 日「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發布實施後發照(含建照及使照)之新建農舍,不得再有任何違規情形,如有發生,依法處罰並限期改正。

2. 2015 年 4 月 7 日前發照已興建完成之既有農舍,如再有新增或擴大違規情形或妨礙公共安全、交通及公共衛生或重大違規之情形,依法處罰並限期改正。

3. 其餘在辦法實施前興建完成之既有農舍:造冊錄案列管並依優先順序排程辦理,如發現有前項違規情形者,則列入重點稽查對象,依法處罰並限期改正。








本文同時刊登於雪隧觀點電子報:

{延伸閱讀}


2016年2月6日 星期六

防災重於救災



小年夜發生嚴重震災,讓大家頓失過年心情。

日本新聞播報台灣震災消息

2016年2月5日 星期五

【下一個國安(島安?)危機】


最近爭議議題實在太多,無論是DRG、低薪白領外勞、中嘉案...等,行政院新閣揆新官上任就強硬表態要續推,所有媒體關注焦點集中在新政府、新國會優先法案、新科國會議員就任走紅毯、立院新正副院長選舉、公民記者可入院採訪…等,相對於開放中國客來臺「中轉」的新聞,似乎沒有受到任何注目。

對於這樣重要的新措施卻異常低調,我直覺感到「案情絕不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