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民進黨中執會決議將黨內總統初選民調期程延後、導致民進黨被質疑「於遊戲開始後修改遊戲規則」乙事,在網路上引起雙方支持者極大的紛爭,也引發了民進黨是否有違「程序正義」的爭議,更使民進黨受到「護航特定候選人」的嚴厲抨擊。
民主進步黨《第一、二、三類公職候選人提名民意調查辦法》 |
根據民主進步黨《第一、二、三類公職候選人提名民意調查辦法》(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十四屆第八次中執會修正)第七條:
第一項 單一席次選舉區之民意調查問卷,採用「對手對比式」題型和「黨內互比式」題型並用,但總統、直轄市長、縣市長僅採用「對手對比式」題型。
第二項 對手人選之擇定依下述之先後順序辦理:
一、本黨初選候選人有共識者。
二、主要對手政黨已正式提名者。
第一項意思是說:總統初選的民調,僅採「對手對比式」題型,而不會採「黨內互比式」題型;也就是說,民調的題型只會出現兩造對手人選:「D黨初選候選人 V.S. (主要對手政黨被正式提名者)」的題型,如:「蔡英文 V.S.
對手人選OOO要如何擇定?
在此姑且先不論賴先生個人的「誠信」問題,也不論有否違反現任優先的「倫理」問題,在此我們就事論事依既存事實評斷:由於賴先生自己曾多次公開表態自己不會參選2020、也曾在訪問中公開表達民進黨內文化就是現任優先與支持蔡英文總統連任...等,故原本的初選期程,說是黨內假設只有蔡英文一人參加初選而設計的初選期程,應該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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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既然賴先生登記參加初選(博萮完全肯認賴先生身為民進黨黨員,有依《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參加初選的身分資格),依第二項第一款:本黨初選候選人有共識者,既然初選候選人未達共識,自然應延長黨內協調時間,以取得黨內初選候選人之共識。
另依第二項第二款:主要對手政黨已正式提名者,然目前包含K黨或其他主要競爭對手黨都尚未正式推出候選人,故為了配合前述第一項的民調方式,自然須將初選期程延後,待主要競爭對手產生後,方得進行民調。
更何況,中執會這次的決議對於民調辦理的規定、方式完全沒有調整或修改,始終是延續2011年以來所制定的規則來辦理,僅僅是因應情勢變更的需要,來調整初選民調辦理時間,而民調辦理時間點,則並未在辦法中明文規定應於何時辦理。
因此,針對民進黨中執會的決議,博萮認為應無違反「程序正義」之虞,更沒有「蔡英文怯戰」的問題。
至於「務實台獨(X)華獨(O)工作者」賴先生有否「偷襲」與「誠信」等問題,就留待眾人自行去評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