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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3日 星期六

勞動尊嚴的實習課


對於無力反抗業主的勞工

其實我真的不忍苛責



當你身上背著數百萬貸款或固定支出

(房貸/房租、就學貸款、孝親費、子女教育費、保姆費、生活費、交通費…)

你只會想到一旦薪水一斷

帳單就付不出來


當初我在對抗惡老闆不當解雇時

身上背著每個月近兩萬的房貸

到陌生的市政府勞工處去舉報

連我這種憤青

都是第一次聽到「勞資調解」、「勞動檢查」


才第一次知道

要蒐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出缺勤、薪資單、勞健保…


當時我已進入職場十年

也從未聽說過要保留這些東西


跑了勞工處後

跑了勞健保局

資料一調出來

才知道原來自己被老闆坑了這麼多


勞資調解會議中

老闆硬要指我不能勝任

找自己的親友簽了一堆「對我不利」的指控書

(店裡工讀生有幾位是他們家親友)

但對我提早打烊的指控

卻提不出任何證據

(店裡明明有working的監視錄影系統)


我也只是要求資遣費(扣掉零頭)兩萬

與開立非自願離職書而已

並也沒有要求恢復勞動關係(也才不要)

覺得我不適任就依法資遣我就好

但他拒不和解

還被調解員數落了一頓


當時我爸一直叫我不要浪費時間(弄他)

趕快去另外找工作比較實在


後來我下定決心

這輩子都不要再給人請了

就在三個月內

在宜蘭開了現在的店


在被我接連的檢舉後

後來聽說以前的客人說

他最後被罰了三十萬

而且我還沒提出告訴

(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低遲報勞健保差額)


從他身上我沒討回我的錢

但我學到什麼叫勞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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