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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從推動〖地熱能取用專法〗看2025非核之路


根據現有地質資料顯示,宜蘭得天獨厚蘊藏了至少6GW的地熱資源,甚至可能有10GW以上的潛力待開發,等於超過2倍核一+核二+核三(5GW)或2.5座核四廠(2.7GW)的發電量。

清水地熱設備現況


清水地熱設備現況

宜蘭因沈淪於20年前清水地熱失敗的前例,當時適逢核能發電興起,地熱發電在台灣完全遭到放棄;然,與我們擁有同樣地體構造的鄰國菲律賓卻不斷精進,根據2012年統計,地熱發電佔全國發電量22%以上,不但沒有任何一座核電廠,且還在持續開發地熱能,如今我們的地熱發電技術已經落後國際至少20年。

311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無不尋求發展安全的再生能源,連向來為核是圖的日本、德國也積極重視起地熱等再生能源。臺灣小小一個島,不但已有3座核電廠商轉,使用過燃料棒高階核廢料未來何去何從仍是燙手山芋,政府卻從未放棄對核四商轉的企圖,與世界潮流背道而馳。說穿了,還不就是為了每年2兆元的能源採購預算的『利益結構』。

現今無論藍綠都喊出2025非核家園的口號,對於再生能源的開發卻遲遲難有長足的眼光與規劃。核電在臺灣總發電量雖僅約16-18%,但屬基載電力,再生能源最容易被駁斥的就是無法取代基載電力。

然,源源不絕的地熱能就是最理想基載電力的替代能源,DPP政府的目標是2025地熱發電要達600MW;但直至2015年底,地熱能的發電量卻是0,到2016年底,了不起可能只會有1MW,等於接下來九年要發599MW才能達標。


清水地熱設備現況

距離2025僅剩不到10年的光景,我們該如何加把勁、才能達到這個目標呢?難道要以增加燃燒生煤以取代核電?以下就地熱發電與再生能源目前遇到的部分障礙與解決方案,參考各方建議提出本人的主張描述。


地熱能源取用目前遇到的瓶頸:

1. 加速吸收國際新知與培育在地人才。


由於技術、觀念、人才斷層均落後至少20年,又缺乏國際上最新技術與工法的新知,相關專業人員亦嚴重不足,更重要的是政府對於與他國的技術交流興趣缺缺;我認為前期應以地熱發電開放國際標的方式,吸引外商進場投資,並培養在地專業人才。

另外可考慮如同早年發展光電業的先驅,送優秀人才前往地熱發展先進國家進行培育,較前者雖會較慢,但好過無作為。


2. 應制定地熱能源專法。


由於缺乏地熱能源使用直接法規,故地熱能源之使用常受到其他低相關之法規牽制,如地熱能需抽取地熱水與蒸汽,地熱水抽取目前需要按溫泉法相關規定繳付溫泉水費,現階段雖以抽取地熱水採封閉系統使用,尾水在降溫後回注,則免收水費為解套方式,然此做法雖可免除溫泉水費,實則為資源之浪費。

用於發電完之高溫尾水其實還有作多層次運用的潛力,包含以淺層地熱或發電後的尾水餘熱推動熱交換機,將能源導入使用在冷凍冷藏設備、食品加工如烘乾等設備、暖房冷房溫室冷室設備、最後還能做休閒遊憩溫泉使用等,待用畢再做回注,發展完整產業鏈與徹底利用,同時便能降低開發成本;但以目前之法規,只求盡可能使開發單純化,避免增加開發的阻礙。因此,有待推動地熱能取用專法,以解決當前發展困境。

另外,除了專法外,由於原本相關主管機關相當分歧,故廠商在開發時會遇到向不同單位重複做工的困擾,應由環境資源部結合經濟部等相關單位組成推動專責統合小組,由單一窗口來提供諮詢與服務,以降低申請的步驟與難度。

最後就是再生能源主管機關,應要提升其在政府組織裡的行政位階,以利統合各方資源與爭取預算編列。


3. 地質資料待公開。


大地資料是開發地熱的重要依據,然相關探測資料要嘛就是不足,要嘛就是資訊掌握在探測單位手中未對外公開,一般廠商或國際業者無從獲得資訊,可能會因資訊不足走冤枉路或花冤枉錢,若是以國家預算所得到的地質資訊,便應有統一管道讓大眾能便利查詢。

應由統一單位如能源局來統籌、整合國內各單位所調查的資料,若有資料需求時便可以向該單位購買或索取,也避免同樣的調查因彼此間的資料不流通,可能重複進行的狀況;開發單位在希望取得相關地質資料時卻又求助無門。


4. 解決土地排他性問題。


必須透過專業評估來制定相關開發規則。


5. 環評資訊公開化。


目前規定實驗性質免環評、鑽井未商轉免環評、待商轉再補環評之作法,實有違環評之精神。無論鑽井探勘後是否商轉,地熱發電對環境影響風險最大的部分,其實就是鑽井取水之工程與工法。雖然地熱鑽井在國際上已有非常進步之作法,但仍均需按照各地環境背景與地質狀況做審慎評估,以降低環境影響風險,環評主管機關亦應確實充實鑽井工程與工法,和發電機、電廠規模等對環境影響與衝擊之正確資訊,提出環評審查SOP,避免以落後之觀念評審先進之技術之窘境。

針對水量不足之場域有使用強酸強鹼做水裂法破壞地底岩層以利取熱之疑慮,除了應於法規中明文禁止,開發單位應確實承諾與切結。

此外,參照他國地熱電廠的發展現況,地熱發電本身對環境的實際影響相對低,主要是該地質結構所在地多在山坡地農牧用地,應統合水土保持、林業相關規範,注意是否造成森林景觀或自然生態的破壞;若位於平地處予已開發區域則應大幅放寬,環評認定標準則應至少比照火力發電廠、汽電共生廠的認定標準(且火力發電廠才應該要從嚴認定、審查!),或參考德國的現行規定,開放一定發電量以下的電廠免環評,以利推動。


6. 提高地熱發電信心值。


不知是有心還是無意,政府相關部門對地熱發電信心值太低,清水地熱潛力無窮,宜蘭縣政府在新發出的清水地熱電廠ROT案竟然僅以發1MW作為目標,雖然目前清水地熱許多設備未妥善保養已老舊鏽蝕,但以現有設備稍加檢修,其實發1MW並非難事,但是卻白白浪費了大好的前景,效益太低也不會有國際大廠願意進來投資,開發重點可能還是落在地熱水的休閒遊憩功能上;而示範性質意義大於商轉性質的發電廠,最終恐怕也只會變成觀光工廠式的發電設備,致使國人也對地熱發電的期望打折,2025的非核之路更顯遙不可及。


清水地熱設備現況

清水地熱設備現況

清水地熱設備現況

清水地熱設備現況

清水地熱設備現況


另外,針對促進再生能源開發與具體節電措施,政府應有更積極的作為:

1. 提升開發期間資金挹注。


再生能源促進應從開發期間即可申請補助或貸款以及開放能源債券、公民入股等。目前政府政策對於再生能源之補助,都在實際商轉後才提供申請;然以地熱發電為例,最大的風險與開銷都會是在前期鑽探與廠所建置的過程,開發商極可能還在探勘階段即面臨資源不足而無以為繼。無論是補助或貸款或債券,都應讓開發商在開發過程便能擁有穩定的資金來源,以使開發可能性提升。


2. 修正電業法,開放廠網分離、電力自由買賣;督促台電建置基載電力輸配電系統。


由於礙於電業法,目前所有公民營電廠的電力均只能透過併聯台電的輸配電系統買賣電力,但台電目前並未建置核電廠以外的基載電力輸配電系統,台電自身的輸配電系統與變電所又非常老舊,乘載量有限。在買賣尚未自由化前,電力礙於只能一律賣給台電,所發的電必須強制併聯至台電電網,又設有收購上限,但根本還沒達到上限卻每年還需競標;當後端的系統備載量不足,也影響電廠發展的規模;台電想必不會積極主動地提升設備,但若由投資廠商單方面來承擔,又將造成可觀的成本暴漲。在廠網分離與電力買賣自由化前,政府應督促台電更新設備與建立基載電力的輸配電系統,與取消收購上限,以利再生能源發展。

在開放電力自由買賣的同時,亦應同時開徵能反映環境成本的能源稅(或環境捐、附加費等,看如何命名與定義),讓綠電與污電能有相對平等的競爭機制,以免環境成本在自由市場中被忽略,且電網亦應強制優先併聯再生能源,避免最終導致劣幣驅逐良幣。

未來更應師法德國朝向因地制宜備轉電力以取代基載電力方向規畫,與電力儲存系統的發展,降低對基載電力的需求,使電力運用更靈活。



德國於2000年訂定的《再生能源法》--翻拍自林育立投影片



3. 提高政府資源投入。


政府每年購買進口能源花掉2兆,我主張應該至少應要挪出1%來做再生能源的研發,即有驚人的推動效果。以地熱能源取用為例,台灣當局一年僅僅投入兩、三億,連地質探勘用的鑽井經費都要錙銖必較,要達到2025非核家園根本只會是口號。

且目前資源投注主要還是僅限在做地質探勘,地質探勘研究不是不能做,但若在經費與資源有限的狀況下,應該要現有資源優先投入在更有商轉的潛力的場域較為理想,政府應投注更多資源在地熱發電的研究與推動上,而不是丟個零頭當預算敷衍了事。

地熱能除了可做備載電力,其無窮潛力更應該研究朝發展製造氫電池,將電力儲存,增加其開發潛能。


4. 設置智慧電網、智慧電表。


除應該汰換台電老舊輸配電、變電所系統,搭配設置智慧電網、智慧電表,增加用電統計資料,研究出更有效率的節電方案,以實質的節電措施省下一座核電廠。


5. 發展社區型與各種小型的地方社區型發電設備。


蘭陽平原渠道多、水流豐沛,可以多加推動發展川流式水利發電,與家戶的小型太陽能供電設備,也許無法達到生產大量、穩定的電力,但可以分散尖峰用電的需求,因為尖峰用電通常都是太陽最大、最熱時段,正好是太陽能發電效益最高時段。

電力地產地銷不但可以降低電力輸送時的耗損,更能減少高壓電塔四處架設造成的景觀、視覺破壞,與天然災害等導致的電塔損壞或倒塌導致的電力中斷。透過減少輸配電的耗損,更能達到節電的功效;尤其在偏遠地區、原住民部落,小型地熱的社區型電廠還可結合推動觀光的效應,加強在地產業發展。


日本鄉村的太陽能板廠

日本鄉村隨處可見屋頂上設置的太陽能板


6. 用電大戶的節能要求。


對於用電大戶如工廠、百貨賣場、飯店業者等,不但在申請設置時應規範其應使用效率高、低耗能的生產設備,在廠房與建築設計上應要符合節能建材(如牆壁斷熱材)、工法、綠簾綠屋頂、自然採光、通風等,以降低能源損耗。

進而規範要求應設置一定比例的自主能源發電設備,或應優先購買再生能源的電力,亦可鼓勵用電大戶與就近的再生能源電廠直接簽約躉購直送供電。若不符合者,除了取消用電補貼、租稅優惠等,還要依耗能比例加重電費。

公部門、公共設施、大眾交通運輸系統應強制規定使用綠電。


7. 降低電動車進口關稅與公設充電站。


為減碳排放與推動電動車的普及性,應降低電動車進口關稅,與其補貼現金購買電動車,應將資源與補貼投注在設置公共設施上,以提高便利性與使用率,應改以要求各地方政府廣設再生能源之公共充電站,路邊與公共停車場應設置一定比例的附充電座公共停車位,一般車輛不得佔用;同時鼓勵私人設置充電站、私人停車場設置充電座停車位,甚至可研擬是否開放透過促參法鼓勵設置。

另外,應將充電站、停車位的位置和佔用狀況做成app,供使用者能輕易就近找到充電站與停車位,提高使用的便利性。


日本可愛的輕型電動車


路邊電動車充電座停車位--翻拍自林育立投影片

Google campus 裡提供的員工電動車專屬充電座停車位



{延伸閱讀}


第二十九條 核能及其他能源之開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四、火力發電之自用發電設備或汽電共生廠興建或擴建工程,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六)位於都市土地,燃氣裝置或累積燃氣裝置容量十萬瓩以上,或燃油、燃煤、其他燃料裝置或累積燃油、燃煤、其他燃料裝置容量五萬瓩以上。 
(七)位於非都市土地,燃氣裝置或累積燃氣裝置容量二十萬瓩以上,或燃油、燃煤、其他燃料裝置或累積燃油、燃煤、其他燃料裝置容量十萬瓩以上。 
九、設置地熱發電機組。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試驗性計畫,不在此限。 
前項第四款第六目及第七目,屬不加輔助燃料之複循環機組者,其裝置容量增為一.五倍;屬加裝先進潔淨化石能源系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其裝置容量增為二倍。
第一項屬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五百瓩者,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守護蘭陽溪,請主管機關立即著手調查!


今日正式行文水利署、河川局、農委會,
要求蘭陽溪中央主管機關立即著手調查下列事項:

本圖由宜蘭縣環保局提供

礁溪溫泉飯店,太多了?


2015年10月受邀到宜蘭社大公民素養週的分享










‪#‎增訂溫泉法平地溫泉專章‬
‪#‎保育溫泉資源永續‬



•增訂溫泉法平地溫泉管理專章

•進行水井與接管普查,確實掌握目前用量,由政府統一輔導水權申請、裝設水表與定期抄表

•檢討礁溪溫泉總量管制容量

•溫泉水取用按用途區別與用量梯度收費(如:自用、營業用、農用,用量大與商業使用者應依比例提高費率)

•保障現住戶用水權,新案之開發不得影響現有用戶使用權益

•溫泉水權、水井申請資訊公開,以地籍圖標示位置、口數、井深、井徑、取水量、申請時水位、申請時溫度、接管管徑,並定期普查與追蹤

•營業用與集合式住宅用井應強制裝設即時監測與回報系統(含水溫、水位、取水量),取代開挖新監測井

•溫泉區大型建案施工過程若含開挖地下室,應不定時派員確實督察

•請縣政府公開收取溫泉使用費之收支明細,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與於礁溪設置管理專責機構,將一定比例金額回饋地方,專款專用於溫泉保育研究、教育與相關管理、稽查支出,補足溫泉研究與縣府人員之不足

•研擬建立溫泉尾水回收再利用與補回注機制

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孫博萮農業相關政見

12月15、16兩日應宜蘭農田水利會許南山會長之邀
前往組長班長聯席會進行農業相關政見發表

2015年12月2日 星期三

さらば。紅磚屋

再多的言語或文字的慰留,不如以實際行動來喝杯咖啡。

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

公民入陣|誓作公器


〖最終,我寫了「非典型」的600字政見〗


600字,我一定要寫好、寫滿!

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傻子宣言之 燃燒吧,公民魂!

關鍵時刻,堅持與臺灣主流民意站在一起。

2015年11月15日 星期日

回首來時路-公民之戰(文長圖多請慎入)



不要讓礁溪變成下一個烏來



第一時間知道宜蘭縣政府已確認裁定遠雄建照逾期失效遠雄礁溪飯店 動工龜速建照飛了|自由時報|2015-11-14時,我其實沒有太多驚喜,不僅是我先前已行文縣府強調遠雄因逾施工期限卻無實際開工之實,建照應屬自然失效,且因這是縣府最理想的止血時機,於法於理,都能漂亮解套。

由於整個開發過程,最受質疑的就是縣府本身,況且,縣政府應該清楚,如果這個時間點沒有停損,我們後面的抗爭,是決計不會停止。到時,受影響的可能就不只縣府形象,恐怕連選舉、外界所傳言縣長入閣的進仕之路都可能受牽連。

但等到選舉過後會是如何?於法,遠雄也有權提起不服處分的行政訴願,我先前委託詹順貴律師群所提起的四件行政訴願也都仍在進行中,倘若縣長真受拔擢入閣,到時會不會有新的花招?再加上遠雄在附近山頭、鄰近的林美村已在大量收購土地、準備下一波開發的傳言紛起,全案仍有許多變數,我認為,在最終結果定讞前,我們都不該掉以輕心。


越是不可能,我越要挑戰。

越是不做,就越是坐以待斃。


記得,剛知道礁溪遠雄案時,已是7月30日施工前說明會的幾天前,一位從不相識、不願具名人士L,在打了通電話給我後,便帶著隨身碟到我店裡,交給了我一堆檔案,一個一個跟我說,這是會議記錄、這是說明會公告、這是遠雄的新聞、這是環評審查資料...當時我還整個摸不著頭緒。

只覺得,這麼大的案子,說明會在即,身為礁溪在地居民,居然完全不知情,一股無名火,油然。

後來,我邀請了兩位關注環保議題的老師與一位現任議員開會,討論對於此案的認知,眼看距離說明會剩下沒幾天,這個案,我們能做些什麼?

當時,他們問我,我的目標為何?我說我也不知道,能擋則擋吧?但,遠雄已合法取得建照,環評等程序均已完備,要擋,恐怕是太困難;應該設一個停損點,看達到哪個程度時,我們就該停手,因為終究一定會蓋,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說穿了,我們能做的,就只是狗吠火車而已。

但即便如此,我也要吠得比誰都大聲。


那幾天,我把所有先前所有得到的檔案與後來從網路上抓下來的資料印出,再三研讀,常常在店裡讀到半夜,將資料依時間序整理出大事年表,L與我分頭搜集資料,統整後,再繼續抓漏,抓完再找資料,像拼拼圖一般,找出一個個矛盾點;透過反覆過濾一次次會議紀錄,逐一揭露縣政府土地變更與都委會為財團解套的各種決議。


河川區域土地居然還可以被「劃出河川區域」

能不能賡續開發?實權是握在縣府手上!


7月24日,宜蘭新聞網幫我發了第一篇新聞孫博萮:礁溪景觀保護區何以能變更為遠雄春秋、豐富飯店?|宜蘭新聞網|2015-07-24,強調該案審理過程有瑕疵,土地開發過程又有許多疑點,更重要的是當地居民都毫不知情。但眼看後續媒體似乎沒有擴大發酵,心急之餘,我決定按兵不動,打算備妥資料,直攻說明會於遠雄不備。

7月29日傍晚,我在臉書發起了一個【遠雄撤出五峰旗,礁溪No More大飯店!】活動,也聯絡了幾位長期關心宜蘭的鄉親朋友,號召7月30日的遠雄說明會當天請大家到場「關心」。臉書上長期關注環境土地議題的漂浪島嶼--munch也幫忙分享了這個行動,也表示會到場紀錄;很快地,訊息就在網路上散播出去。



從7/29至今,共有5,162+369位網友參與


突襲!


我整理出七大疑點寫成新聞稿,7月30日當天,除了少數媒體,現場參與民眾大約僅有十來人,除了我們通知到場聲援的夥伴、三位縣議員、幾位村鄰長,地方代表無人出席。遠雄現場除了毫無說明會指引與佈置,甚至連書面資料、麥克風都沒準備,現場在轟轟的電扇聲中,簡報人扯著嗓子吃力地簡報,顯然,遠雄根本沒料到會真的有民眾出席,打算偷偷摸摸暗渡陳倉。

對於現場民眾、民代的各種質疑,遠雄一直打哈哈,以為可以矇混過去,我一個「請教赤皮嶺坍滑區在何處?對本案影響為何?」的問題,現場竟無人可答覆,直說要回去查資料,我說,我不接受,我現在就要知道答案,不然,就代表今天的會議沒有完成!

當天的粗枝濫造、有問無答的會議遭到在場民眾群起抗議,一位主婦聯盟的夥伴首先發難表示她要撤簽,不願為遠雄本次會議背書;最後在群眾一片撤簽聲中,原本被遠雄藏起的簽到表都被要求交出,最後被議員撕爛的狀況下,狼狽收場;雖然結局有點在我意料之外,但,卻也開啟了新的路。會後也以【只要好山水,不要大飯店!】為題,投稿雪隧觀點電子報



拖延,成為當時唯一的戰術。


原本以為730後,遠雄就能堂而皇之地動工,如今,似乎有了新的可能。拖過一天是一天,每多拖一天,我們就多搶救了一天。說不定,能拖到建照或什麼許可過期,那就是萬幸。但到底能拖多久?該拖到何時?卻沒有任何目標與把握。

730的說明會確定無效後,收集、消化資料的動作沒停,我的桌子總被成堆的文件佔滿,L問我,要不要找幫手?我說,我定調這是公民運動,必須要有公民參與,我們揭露資訊,讓公民自己投入,若行動有機會成功,在未來各地阻擋浮濫開發,將具指標性意義;我能做的,代表每一位公民都能做!


無限輪迴的桌面狀態


很多網友在網路上分享也許可以怎麼做怎麼做或是找誰,我都說,如果可以,懇請大家幫忙分頭進行、分頭聯絡、分頭消化資料,我一個人,沒有那麼多動能,這是大家的事,誰有關係有管道的,就請分頭去做;有事沒事,請大家三不五時到基地去「路過」,回報分享現場是否有什麼動作。


趁著風災悄聲上架的說明會


我每隔三兩天,就上網看環保署的環評開發案論壇監看是否有本案新的說明會訊息,在蘇迪勒風災正飄搖的時候,看到遠雄案偷偷上網公告,8月14日要再次召開說明會,立即在活動裡發出動員令,請大家到場參與。


說明會現場場勘


趁著蘇迪勒風雨未歇,我到五峰旗的遠雄基地去紀錄橫跨基地的野溪、基地旁的得子口溪黃水暴洪奔騰、攔沙壩完全堰塞失能、遠雄基地圍籬東倒西歪連大門都飛掉的影像,放到網路上,讓公民得以即時獲得影像資訊。對照當時烏來發生土石流的新聞,以【不要讓礁溪變成下一個烏來!】為題,投書自由開講。



遠雄基地正對面的野溪

得子口溪攔沙壩黃洪爆流

遠雄基地唯一聯外道路五峰路上樹倒

風災造成五峰旗風景區內舊建物損壞

行水區禁止露營、烤肉、燃放鞭炮,但可以蓋大飯店?!

在土石流警示區蓋飯店,咁丟?!


同時間,我們也找上長期支援環保議題的詹順貴律師,在與詹律師詳談後,當下便決定除了抗爭,也同時朝行政訴願的方向進行。8月20日,便委任詹律師為代理人,遞狀行政院與環保署,請求撤銷「春秋礁溪度假飯店」與「豐富五峰旗旅館」兩案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與「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共四案的行政處分。

詹律師告知,即便此行政訴願或未來訴訟判決下來,以目前法令,遠雄仍握有開發權,只是整體開發設計必須回到95年開發許可核發時的狀態,並非得以全案撤案,也無法強制它停工,頂多是必須變更為原始設計。

當時,也邀請了海島演劇同是宜蘭子弟的林志遠導演幫忙排演行動劇,下一次的說明會,我們定要有備而來!


貼心的副導小天使劇場筆記


由於第二次會議的地點與前次不同,為了確認遠雄的說明會場址,會議前兩天我去現場場勘時,才發現遠雄會議根本已經改期,緊急上網查詢確認了後,又在活動中更新訊息。到底,遠雄改期的理由為何?是想聲東擊西或避開颱風過後的風頭?至今仍不得而知。


偷偷摸摸改日期的遠雄


延長戰線,以拖待變!


我也持續四處打聽、詢問,請教對於本案較有可能知道內幕的人,詢問地質、建築、土木工程相關專家、礁溪在地前輩,繼續拼拼圖,包含取得一個關鍵的日期:9月22日,開工截止日

遠雄在2014年12月19日已取得建照,2015年四月申請展延,至9月22日開工截止,不得再展延;若能拖過這個日期,或許就有轉圜機會!



8月26日說明會當日,我與一群年輕的夥伴演出了『不要讓礁溪變成下一個烏來』行動劇,現場也蒙縣議員薛呈懿、台灣親子共學團、機場捷運A7自救會等盟友到場聲援,新聞稿更是將一連串開發疑點都點出,請縣府提出適法性的具體說明。


來自各地聲援的夥伴齊發聲


相較於730說明會中寥寥可數的民眾,這次說明會現場聚集了近百位從宜蘭甚至是全台各地前來聲援的夥伴,幾乎將會場擠爆;無論在說明會中有無發言,但是光是坐在那裡,看著遠雄對民眾各種不對等、不尊重的應對方式,就已給遠雄帶來無限壓力。


坐好、坐滿的鄉親們,嚇死你遠雄!


公民一再在會議上強調的,開發資訊公開與環境永續價值,開發在土石流潛勢溪區域的風險太大,看這近年風災後大地反撲,知本、盧山、寶來、六龜、紅葉、烏來的殷鑑不遠,溫泉區的過度開發根本是罔顧當地居民生命安全。


哇啦哇啦的跳樑小丑


不跟你囉唆,直接舉牌擋住。
Photo by:【我們的島】溫泉鄉的開發潮 832-1-3


遠雄大陣仗派出在大巨蛋案護主有功的蔡宗易副總親自領軍坐鎮,說明會過程屢屢擦槍走火,意議、撤簽聲不斷,公民一再強調,說明會不該只是徒具形式的程序,對環境實際的影響應該要確實揭露,而不是要民眾想知道內容應要「自行上網下載環評書」這種爛答案,現場卻對環境影響隻字不提,對民眾的憂心與疑慮也都避重就輕,跳針般地強調一切會「依環評書件辦理」,簡直是把人民當傻瓜!


為了怕遠雄又沒準備麥克風,當天自備大聲公。
Youtube:2015-08-26 文森-遠雄 五峰旗飯店 動工說明會 (孫博萮立委參選人發言)


8月26日以後,很多在網路上參與的公民夥伴問我,接下來,我們還能做些什麼?我說,其實我也不知道,但,若可能,請幫忙動動手指,寫寫縣長信箱、相關首長信箱,雖不知能有多大效用,但至少,就一同幫忙發聲表達嚴正抗議吧;再把公部門的回函分享給大家,即便我們或許最終無力改變現況,也要用人海戰術表達異議






此後,我與公部門間的公文與縣長信箱往來便沒停過,包含新聞告中對於縣府先發照後審案的質疑、說明會未確實達到說明與溝通應屬無效遠雄會議記錄作假應屬無效土地變更過程粗糙與適法性、將河川地畫出河川地之適法性、通盤檢討未確實執行、土石流後野溪以箱涵整治妥適性、土石流潛勢溪區域開發妥適性、礁溪溫泉開發與鑽井細節、河川排洪斷面應重新檢討與劃定、請宜蘭縣政府建設處內政部營建署出具往來之相關公文、到最後強調遠雄逾期未開工無待縣府決議建照應屬自然失效,發出過數十封正式公文函詢宜蘭縣政府農業處、宜蘭縣政府建設處、宜蘭縣政府環保局、內政部營建署、行政院環保署、農委會水保局、法務部、監察院...無論所得到的回應如何,我都要你公部門給我個正式說法。

期間,時不時前往遠雄基地勘查,是否有任何動靜,9月初看著基地換上新圍籬,本以為大勢已去,除了一再確認是否有其他開工情事,到9月22日開工截止日當日,我又發起了〖悼念土地之死〗-祈求土地公護佑五峰旗-的活動,帶民眾前往基地對面的竹林福德宮上香,對土地念祭悼文,哀悼土地將死,祈求土地公護佑「莫使大地赤裸,勿讓綠野生瘡」|兩岸時報|2015-09-22,直到下午五時,確認現場沒有任何工程動作才離去。



〖悼念土地之死〗-祈求土地公護佑五峰旗-


向天公伯、土地公祈求保佑五峰旗好山好水莫受破壞!


9月下旬,杜鵑又重創宜蘭,颱風過後,再次前往查看基地災情,新圍籬的大門,在杜鵑風災後又飛掉。後來也陸續前往查看,偶有民眾通報風吹草動,也會前往確認。每次查看,都將現場現況拍照上傳,除了資訊公開,也為記錄,說不定,哪天成為呈堂證供。


I C U...

922後,臉書活動頁面卸下階段性任務,轉進【自己五峰旗自己救 - 恢復保護區|永保好山水】粉絲專頁,打算長期抗戰。

在這段期間,不斷如擠牙膏般擠出來包含與遠雄有不當對價關係的葉世文,在遠雄案得以賡續開發的關鍵函文發出時,正值營建署長任內等新疑點也經媒體披露礁溪遠雄悅來案 選將疑葉世文護航|自由時報|2015-09-05;偶有遇到媒體採訪,我都不厭其煩地再次分享進度到土石流畔度假去?遠雄礁溪正反惹議|東森新聞HD|2015-10-12;只要有公開演說的機會,我也都會秀出活動頁面5千多位網友的參與,告訴民眾,公民參與的重要性。


因為對抗遠雄,今年10月28日受邀至宜蘭社大公民素養週
分享主題:『礁溪溫泉區觀光旅館,太多了?』(根本是為我量身打造的題目啊XD)


不接受任何「官方說法」,一定要找出真相!


後來有一段時間,我一直逃避地不再去縣政府追問任何進度,一種又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情,隨著各種流言說法紛傳,我也都保守不敢多談。

直到距開工截止日超過一個月後,覺得這樣瞎等也不是辦法,鼓起勇氣去建設處詢問,才得到縣府內部正在就遠雄是否完成開工申報備查程序進行討論。後便查詢建築法第54條開工相關規定,確認遠雄基地逾開工截止日基地現場不符開工規定,無論縣府決議如何,建照應屬自然失效,再次發文縣府與向媒體發出聲明:孫博萮指礁溪遠雄悅來飯店已逾開工期 建照無效|焦點新聞網|2015-10-30,心中便篤定,若縣府未作出建照失效的行政處分,下一波,將是更大質疑縣府的抗爭。


這段期間與公部門的公文往來

得到許多縣長官印,可惜集滿十個也沒有獎品。

各部會的回文

所幸,此刻縣政府終究做出建照失效的處分,無論是否關乎選戰,在政治判斷或社會觀感均屬正確;至少,在縣府內部長期以來保育派與開發派的爭戰,也算是一個小勝。我相信,對於做出相關決策的公務員肯定也將背負來自財團與開發勢力極大壓力,關於這點,無論將來情勢如何變化,或是後續有任何發展,在此刻,都該給這些勇敢的公務員應得的掌聲。



公民參與便是最大的力量


如今,總算能跟各位公民報告這個好消息,這是公民運動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但今天這個行政處分不會是結束,建照失效的遠雄依法仍有提出訴願的機會,我們先前針對礁溪遠雄悅來大飯店的「春秋礁溪度假酒店」與「豐富五峰旗旅館」兩案向環保署與環保局提起的「請求撤銷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等四個行政訴願也仍在進行,在全案尚未定讞前,我們都不能鬆懈,更不能放棄監督。

最後,除了過程中每一位參與的公民夥伴、公民記者、媒體先進,很多朋友的支持、參與、幫助與鼓勵更是族繁不及備載,我們要相信,面對公權力,我們更要團結,發揮每一個人的力量,聚沙成塔。

更要感謝竹林福德宮的土地公、護佑五峰旗的諸佛神明,感謝諸神庇佑,讓我們的五峰旗能暫時緩解立即性開發傷害。

呼籲礁溪遠雄悅來大飯店,切莫針對此處分提出行政訴願,宜蘭人就是不歡迎!也切莫對周遭其他土地有非分之想,遠雄任何開發企圖我們一定會抗爭到底!

同時呼籲內政部營建署、宜蘭縣政府、礁溪鄉公所,應立即展開對五峰旗風景計畫區進行第三次通盤檢討,務必將此區恢復為保護區,永保宜蘭好山水!無論是遠雄或任何其它財團,都別想染指這片山林,正在宜蘭與臺灣各個地方進行的浮濫開發與利益炒作,我們公民力也都會緊盯不懈。


今天不站出來,明天站不出來!


我堅持,是因為我始終相信曾經阻擋過六輕的宜蘭人,不會袖手旁觀,不會同意僅僅為了提供一兩百個微薄薪資的「工作機會」,就出賣自己的好山水!

當年的宜蘭人就能有如此傲骨,擋下了六輕,把這片好山水交到我們這一代,也決定了這二十年宜蘭人的氣魄;今天,我們受前人之惠,得以站在這片純淨的土地上,就有義務,為了下一代,再站出來。


請與我一同,守護蘭陽平原,為子孫留淨土。


最新補充:2015年底,在元貞律師事務所律師團六個月來的努力下,礁溪遠雄悅來飯店所屬的其中一個開發案「豐富五峰旗旅館」的『整體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其原本有條件通過的處分,已遭行政院環保署訴願決定撤銷。

這是我們在環境法律上的一大勝利,能夠為五峰旗爭取到更多保護的時間與空間。











〔8月26日遠雄說明會全程轉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