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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 星期三

宜蘭國運中心位址探討





宜蘭市運動公園內的縣立游泳池,是宜蘭溪北地區唯一一個公立的標準泳池,因設施完善、收費低廉親民,是許多大小朋友夏季戲水的好去處。不僅是宜蘭市,還有來自員山、壯圍等鄰近鄉鎮的泳客會攜家帶眷一同前來。


游泳池收費低廉
















國運中心立意良善,可擇異地興建
縣立泳池使用正常,為何非拆不可?


然而,縣府向中央爭取兩億多經費興建多功能的國民運動中心,立意雖良善,但卻選擇建造在宜運泳池現址;面對泳池即將拆除,許多長年的泳客仍不知情,知道後均深感不捨,也表示若水道縮短與減少將造成擁擠、票價提高也將影響使用意願。




宜運內的縣立泳池是擁有10個水道的標準池


依據競賽泳池規章,目前的泳池若加深深度至2-3m即可成為競賽用池,2017年宜蘭舉辦全運會就不須向台北商界場地;加設熱水鍋爐也可以成為溫水泳池四季可用;將看台加設遮陽棚、增加盥洗間等,甚至因增添設備稍微提高票價因應,應該均可補充現有設備之未足。


宜運內各類運動設施相當完善
國運中心高票價縣民能否負擔?


宜蘭運動公園內已有網球場、籃球場、室內桌球室、體適能健身中心等場地,雖不及國運中心的六大項設施標準,但為了什麼樣「不得不」的理由,必須要去拆除現有泳池再於該址去蓋一個泳池面積只有原本35%(註1的國運中心?



國運中心設施造價推估表














此舉不但將增列拆除經費、還將造成長達兩年的興建期間縣民無泳池使用之權益損失、2017年全運會無競賽池可用等問題;公共建設應是因應人民需求而生縣內尤其是與運動公園同屬宜蘭市南區的縣政特區週遭、宜科園區、清大宜蘭校區預定地等處仍有多處閒置土地可以利用,為何必須拆除仍可正常使用的泳池,而不另覓地點設置?

是否是擔心可能因票價較不具競爭力、產生排擠效應,將造成使用率低最終變成『蚊子館』?


BOT、OT合約糾紛各處頻傳
縣府、縣民權益將如何保障?


我們很樂見國運中心興建促進宜蘭運動推廣,然此案自2011年起,即已有媒體披露,但至今似乎並未看到縣府對此做法之「必要性」提出說明;在喪權辱民的合約問題頻傳的此刻,本案後續OT的規格、條件與合約內容為何?縣民與縣府的權益將如何受到保障?是否將有廠商投標?也尚無從得知。

(2015)3月【「宜蘭國民運動中心新建工程」地質鑽探、試驗分析工作】部分已公開招標,未來將如何發展?是否應請縣府、教育部等相關單位召開公聽會說明,以讓縣民能充分了解縣府的用意?


註1:泳池尺寸將50mX25m變成25mX17.5m;十水道變七水道;尺寸長度符合國運中心設施標準,但卻由50m變25m。25m競賽池則應設置至少有八水道。



{延伸閱讀}


深 度 (設備規章 FR 2.3)
50公尺游泳池必須要有2公尺以上的深度,最好有3.0公尺,可以兼做為花式游泳比賽場地。參考 50公尺游泳池水道標記規格圖


第二章 興建國民運動中心計畫內涵
第二節 國民運動中心定義與內涵
一、定義
本計畫中所稱「國民運動中心」乃指建置於都會區並以室內運動為主的建築設施,可作為民眾日常運動、休閒、活動之場所,部分設施尚可發展特色運動並支援地區性賽會活動。國民運動中心除基本之設施管理與服務外,其硬體建置內容以較受民眾喜愛、使用率較高的設施為主。內容須包含室內溫水游泳池、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綜合球場、羽球場、桌球場等六大必要之核心運動設施,以提供國人優質之運動環境。其次,為了提高民眾之使用意願,發展地方運動特色,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可視區域特性與需求,規劃建置能契合並推廣當地風俗民情的特色運動空間,並視當地未來辦理地區性運動賽會之情況需求、基地與經費條件,酌量將辦理賽會所需之硬體規格列入國民運動中心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