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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0日 星期二

從鄭捷到龔重安




前些日子,因台北市發生八歲女童在校園內遭割喉的不幸事件,臉書上出現大量抨擊嫌犯的貼文,不僅支持廢除死刑與反對廢除死刑的論戰又起,校園安全似乎也亮起紅燈;尤其在陳定南前縣長時代即已開始實施友善校園的宜蘭,討論更是熱切。

在臉書充斥著各式爭論不休的貼文同時,我看到一位在第一線從事教育工作的臉友貼文,內心十分感動。在經過原作者同意與去除主角名稱後,轉貼到我自己臉書上,獲得非常多迴響與轉貼,在此,也與各位讀者分享:


好吧,可能是我裡面有太多憤怒了。今天M問我:「如果今天殺人犯是你曾經教過的學生,你會怎麼樣?」
我坐在電腦前,頭也不抬的說:「我會很傷心,而且我會覺得很對不起他。」
我忍不住滿腔的怒火,同時一股悲傷湧了出來,我大聲說:「......這個國家,從來沒有在管人性啊!!!......從上到下,有把人當人看嗎!!!這些小孩子,每個都要他們聽話聽話聽話,有誰真正關心過他們了?」


受夠了這個體制,身在教育前線,那股窒息感與無力感,真的不是人受的。喔?習慣就好?抱歉,我天生無法習慣任何事情。要不是有臉書這個舒適圈,讓我暫時從現實的深海浮出來換換氣,我還真不知道我會憋成什麼樣子。(可能就是一個很憤世嫉俗的人了吧)


我已經無法義正詞嚴的去指責任何人,即便人真的有本質上的差異,即便是那種根深柢固的「劣根性」,我也無法真的去論斷什麼。我看不清楚生命的全貌,我也不覺得我會是那個夠資格行使以命換命之事的人。


在我教書的第一年,班上有位小男生,是老師眼中的頭痛人物。上課吵鬧,課本永遠是空白,他連看都不看。在我的課上,他喜歡跟我喇賽,講些不堪入耳的話。有時我管秩序,他眼看我變嚴肅,就乾脆趴下來睡覺。連花一點點時間聽我講課本內容的一句話都不想。


為了讓氣氛輕鬆一點,我幫他取綽號叫「翔翔」,聽起來很幼稚,跟他叛逆的外型一點都不搭,每叫一次他的綽號,同學都會笑一次,但是他從來都沒有抗議過。

但是像翔翔這樣的學生,自然而然在老師眼中,是個放棄自己的孩子。作業沒交、沒寫、考試沒過,所以好幾次我看到他的坐位被搬到教室外面。而他儘管坐在外面,卻還是可以從窗外干擾我上課。


有一天,我下班回家途中,在火車站前面,聽到有聲音叫住了我:「老師好!」我抬起頭來一看,從一輛老舊的車子裡面,有個學生在後座跟我揮手。是他!我走近車子,他正對著我笑,光芒從他眼神中綻放出來,他看起來好開心。我也很開心的跟他打招呼:「嗨~」這時,他前座的爸爸,也對我熱情的打招呼:「老師好!」我也跟他問好。雖然爸爸的外觀並不體面,但是父子倆都非常有禮貌。我感到很溫暖。


翔翔依舊喜歡跟我喇賽。他總是在我面前表現得很叛逆。直到有一天,我上課經過走廊時,發現他盤腿坐在辦公室旁的廣場上,只有他前面是坐在椅子上的班導。班導正在逼他背書。空曠的廣場上只有他們兩位,一對一。翔翔看起來很無趣且戰戰兢兢,一點也沒有平常的威風樣。


他看到我經過,抬起頭來看了一眼。我在他眼中看到了羞愧與難堪。他很愛面子,我一直都知道,所以我也感到難堪,那一刻甚至有點手足無措。我不想撞見他那樣「落魄」的樣子。我寧願他在我面前表現得像個英雄,但是他不是。他在其他老師面前誠惶誠恐,畢恭畢敬。


過了一個暑假,我再度教他們班。二年級的翔翔,上課永遠在睡覺。我為了趕進度,並無暇顧及他。直到有一天,我看著全班寫考卷,安靜的氣氛下,我突然想起了一年前的翔翔--那一雙明亮的雙眼,彷彿在車子後座對我發光。我心裡一動,從講台上走下來,走近他的座位。我看著他的睡臉,發現他長了很多痘痘。應該是最近喝太多冰的了,寒氣在表,以致體內熱氣發不出來,一看就是內分泌失調。我想。


他睡得很沉,像個孩子。我有多久沒有看到他像個孩子?我有多久沒再看到那眼神中的光采?我很清楚知道,在這體制之下,他面對的就是不斷處罰再處罰,要不就是被放棄。二年級的他,多了些老練事故,也跟人之間多了層距離--他有他的交友圈,而我一輩子也沒有機會認識。


我見他穿得單薄,於是輕輕摸了一下他的頭,把他喚醒。他睜開眼來,看到我那一瞬間,眼神立刻變得防備。他反射性地以為老師要罵他。但是我只是跟他說:「穿太少了,這樣很容易著涼。」


他沒答話,而我亦沒有時間多做解釋。我得趕快對考卷答案。但是那樣的難過卻久久不散,一直印在我的心底。我沒有能力好好關心我的學生,我們之間亦如萍水相逢,緣份隨風而逝。


「根性」這個東西,很難去解釋。在教學現場中,我無由去判定究竟今天這個學生的表現,有多少是來自家庭的因素,或是自身性格使然?我也無從知悉,究竟今天驅使我們做出選擇的,有多少是摻雜著過去的制約,或自身傾向使然,或是兩者皆有?
  
如果愛與恨、光明與黑暗,一直都是兩股相互拉扯的力量,那麼這個教育制度,該如何讓學生認識到,愛比恨更好,光明比黑暗更好?教育他們嗎?不是。告訴他們珍惜生命嗎?不是。所有這些教導都會成為規條,而規條只會讓人扁平化,無法到達生命本質的核心。你必須成為你所教的東西,然後你才能誠實的面對他們,面對你自己。


圍牆要加到多高才夠高?


事件發生後,我看到包含宜蘭與臺北等有推動開放校園制度的地區,許多人紛紛開始檢討校園安全,想要學校築起更高的圍牆、加設更多監視攝影機。但,文化國小自1987年設立以來圍牆就是這個高度了,龔男身高180cm,要多設高的圍牆才阻擋得住他呢?要不要乾脆架設拒馬或電網?

至於主張架設更多的監視攝影機,回顧案發當時文化國小內的監視攝影器確實已有拍到嫌犯在校內閒晃走動,卻無人詢問或制止;校內應配置更多巡邏人力、要教小朋友防身術...種種防範措施等聲浪四起,但,上一次的無差別隨機殺人事件,可是發生在捷運車廂內!

我們要為了一次的偶發事件,就否定友善校園的做法與價值嗎?或者,難道也要在捷運座位間也架設起高牆隔離鄰座?

為了這個觀點,我也特地與幾乎全開放校園的宜蘭慈心華德福學校老師請教,學校在這件事情上有沒有什麼樣的討論?

得到的答案與我預料的相近:學校當然不會因此加設圍牆,但每個人都要負起維護校園安全的責任;見到不熟識的人在校內走動,就要提高警覺、多一份主動上前關心、詢問,因為危險永遠難以預測會發生在哪裡,校園也並非只能期待以高牆、攝影機、駐衛警等來負擔所有維安責任。


功課不好、行為偏差=未來的殺人犯?


回到「行為人」身上,有些行為有偏差的孩子,或許是從小功課欠佳、會常打架蹺課鬧事開始,慢慢在家庭、學校與社會中被放棄。

但,近年也有發生幾件虐殺女友的案例,卻是發生家庭和樂、文質彬彬、功課頂尖的學生身上;或是同居人將與前夫/前妻生的幼兒凌虐致死...也許不是「無差別」的殺人模式,但各種場域、各種背景都在發生兇殺案,我們又該從何防範起?

在我們的社會,死刑始終是存在的,近年來也年年在執行,但這樣的做法並沒有因此讓這樣的事件消失,反而依舊每年都在發生。

但,這些狂人所表現出的極端行為,與大環境長期以來對社會事件的袖手旁觀與事後諸葛,是否是我們更該去反思與探討的問題,而不是趕快推出幾個死刑犯去執行槍決,來「平息眾怒」。

我在此篇並沒有要特別聚焦討論在現今的社會一定要維持或廢除死刑,但從這幾次的事件與過往其他國家發生的事件可看出,這些犯案的行為人通常非但沒有在怕死,反而常常正是為了尋死(但不敢自殺),才選擇用極端手段以確保自己可以受到極刑。

但,龔男又因有自首,反而可能會符合減刑條件,死刑不但至止不了他,卻成為受嘲弄的對象。而國外審判這類嫌犯甚至有不少案例,嫌犯會因為精神鑑定的結果,最終因精神狀況因素反而以無罪開釋。


只有持刀槍殺人才是殺人?
霸凌與政策造成的自殺算不算殺人?


倘若重點是說殺人者死,鄭捷聲稱是因小時受挫而發誓長大要行兇,網誌裡的文章顯示從小就幫著男同學霸凌女同學,那,當年造成鄭捷心理受挫與對霸凌視而不見的同學師長是不是也該稱作是兇手的共犯?

嫌犯若因失業、欠債、失戀、人際與親子關係疏離導致行兇犯案,那政府、公司、銀行、男女友、家庭與社會是不是也都該視為兇手的共犯?

中華民國從過去歷史上獨裁政府以執政或鎮暴之名進行無差別殺人(二二八、白色恐怖)的政治犯冤案至今仍沒下文;如今,更多以政府、以開發為名(大埔案、張藥局、關廠工人…等)把人民逼上絕境的政策,又該要殺誰來儆猴呢?


人會「為了變壞而變壞」?


挪威曾在2011年遭受死傷慘重的爆炸恐怖攻擊,但挪威並未如臺灣媒體所臆測的,就轉向支持死刑,或「要求嚴刑峻罰的呼聲高漲」。

首相在第一時間發表的談話就說:「我們不能放棄我們的價值,我們要證明我們的開放社會能通過這場考驗。面對暴力的答案,是更多民主、更多人性,但絕不是天真。」

東西德統一後,政府更是決斷地以一連串的對納粹與戰犯的審判,來實踐轉型正義,為過去的受害者平反、撫平歷史傷口。

我不是家屬,無從替家屬感受與分攤心痛,但我也相信,發生這樣的事件,不僅對受害者家屬,對於加害者的家屬、對於一同經歷這些恐懼、憤怒與悲傷的每一個人,都是一種侵蝕與折磨。

我不否認人有劣根性,但,我也相信「為了變壞而變壞」應該畢竟是少數,更多時候,是長期得不到周遭瞭解或支持,而一直苟活在自我否定的痛苦之中,只想找個極端的方式,證明存在感,或徹底自我了結。

社會的現況確實是好多好多的無奈呀!制度的不足也是好多好多的無奈!但在無奈之餘,我們每個人微小的力量又能做點什麼呢?

我們的家庭、學校與社會,若能對這些弱勢與看似極端的邊緣火苗更多一點理解、當我們看到社會中這麼多不平等不公義的事情發生時、在看到那些出來抗爭爭取自身權益的人民,都能給予多一分關注、多一點體諒、多一點支持,也許,很多不幸,可以不需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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